第一千六百三十二章 自行处决-《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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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都能买点小酒,隔两天还能称点肉。对他来说,能在古星过上这样的生活,已经很满意了。

    施兴民的活动范围很小,而且他外出的路线,距离住的地址:娄新路17号也不远。周围都有人,在他买菜的中途动手,也不太方便。而娄新路17号,虽然是个独门独院,可周围不远也住着人。

    朱慕云觉得很为难,无论是让九头山还是军统动手,都有可能惊动其他人。据朱慕云所知,施兴民是有枪的。当为一名卧底,肯定会非常警惕。如果在家里,恐怕是枪不离身吧。

    看来,只能在他刚出门,或者从外面刚回家的时候动手。但是,用什么名义呢?仇杀?军统以后肯定会调查。情杀?更加不可能。

    一般的凶杀案,只有三个动机,为情、为仇、为财。施兴民虽然小日子过得可以,但还不至于引得别人图财害命吧?

    蓦然,朱慕云突然想到,政保区前两天通过总务科,划拨了一笔两千元的特殊津贴。之所以说是特殊津贴,是因为这笔钱的收款人没有签字,是田岛拓真代签的。

    当时,华生还向朱慕云抱怨,说日本人把政保区当成了银行,想要多少钱,连个理由都不想找了。

    可是,朱慕云却知道,田岛拓真不是贪财之人。联想到施兴民指认了许值,这会不会是奖励给施兴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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