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提督-《汉儿不为奴》
率兵围山的清军将领正是周士相想亲手活剥的平南藩下右翼总兵官吴进忠,此人并非汉军旗出身,也非尚可喜从辽东带来的老人,而是原李自成大顺军王光泰部出身。『Δ笔趣 Δ『阁WwW.biqUwU.Cc
王光泰与哥哥王光恩、弟弟王昌早年参加过李自成的农民军,王光恩在义军中绰号关索,颇是有些名气。崇祯十四年,王光恩同两个弟弟接受明朝勋阳巡抚徐起元的招安,所部农民军被改编为官军固守郧阳,先后击退数次大顺军的进攻,为明朝稳固了郧阳地区的局势。
弘光元年,清军阿济格部南下追击大顺军至郧阳时,王光恩又同明朝的郧阳巡抚徐起元一同降了阿济格。降清后,王光恩被任命为襄阳总兵,而时在王光泰部下的吴进忠不过是个小小千总。
顺治三年,王光恩同清廷委任的郧阳巡抚潘士良生矛盾,被潘士良诬陷逮捕解往北京,清廷另调南阳副总兵杨文富署理襄阳总兵一职,意图吞并改编三王部下人马。王光泰、王昌两兄弟见势不妙,遂先下手为强,率领所部8ooo兵马反清,杀署理总兵官杨文富、分巡下荆南道甘文奎、襄阳知府杨矿、推官李实、襄阳知县潘朝佑等清廷委任的襄阳诸官。反清之后,王光泰派吴进忠前往湖南向督师何腾蛟报讯。
永历朝廷闻知二王兄弟在郧阳反正之后,举朝欢腾,永历天子当即任命王光泰为镇武将军,爵镇武伯;王昌为郧襄总兵,其部李世英为河南总兵,作为使者往湖南联络督师何腾蛟的武进忠亦得了何腾蛟青眼,亲自为其请来右营协理副将一职。
清廷得知王光泰、王昌两兄弟投明后,立即释放王光恩以图挽回郧阳局势,得知王光泰、王昌已经接受南明委任后方将王光恩处死,其后马上调派湖广提督孙定辽部马步兵56oo名从武昌赶到郧阳平叛。孙部进至离郧阳四十里的安阳口时遭王昌伏兵袭杀,孙定辽措手不及,大败而逃,渡至河湾时因水深难渡坠于马下溺死。
孙定辽大败消息传到北京,清廷摄政王多尔衮立即命吏部侍郎喀喀木率满、汉军队3ooo人南下往剿二王,又令河南总兵张应祥、开归总兵高第等合兵同剿。得知清廷派出满州大兵前来,又有河南总兵张应祥和开归总兵高第部同来,王光泰知己方兵力无法对敌,遂退出郧阳城,临走前命为右营协理副将的吴进忠率人将郧阳城付之一炬。
王光泰手下总兵官李世英做为二王前锋,率部欲往陕西会合当地反清武装,不幸被清军击败,无法前往陕西后,王光泰和王昌商量后率余部四千余人退往夔东地区,同大顺军余部李来亨、刘体纯、袁宗第、郝摇旗、贺珍等部联合作战,成为后来“夔东十三家”之一。
就在二王兄弟退往夔东地区的路上,吴进忠突然率部掉头返回郧阳,王光泰闻讯后急派使者往吴部阻止,殊料使者还未入营就被吴进忠手下斩杀。杀掉使者后,吴进忠一刻也不敢停留,星夜直奔郧阳向清军投降。再次隆清的吴进忠得到了喀喀木信重,不仅没有夺其部曲,更是任其为郧襄副将。
顺治六年,因南方王得仁、金声恒、李成栋等人相继举旗反清,清军连失数省地盘,各处兵力亦是吃紧,清廷遂从辽东召尚可喜与耿仲明二王率家口旧部入关南下。二王行至湖北时,因吴进忠身材高大,一脸虬须,颇有古之大将风范,尚可喜见之心喜,又知其部本是农民军,战力相较原明朝军队改编过来的绿营兵要强,便有意将其召入麾下听调。
不过尚藩南下兵员清廷已有定制,不许其私自征召,尤其不得招募绿营将兵,更不得私藏兵将,为此尚可喜着实费了一番手脚方将吴部纳入麾下。初时,只要吴进忠于藩下听命,并不曾收入旗中。
此后平、靖二藩挥师广东,大小征战上百,吴进忠所部每战都为先锋,斩获甚众。攻打广州之时,吴进忠更是自请所部十八勇士为入城先锋,趁夜骗开广州城门,为清军攻入城中立下大功。凭此功劳,吴进翼在尚藩麾下地位不断上升,虽不曾入镶蓝汉军旗,却可指挥旗兵作战,并且官阶也高升为了右翼总兵官。广州城内除二王藩下直属旗兵,总督府的督抚标兵,其余兵马名义上的右翼总兵官吴进忠都可指挥。
李定国二攻新会,平、靖二藩相继派兵入城防守,靖藩以平藩为,平藩兵马则以汉军旗参将由云龙、右翼总兵官吴进忠马是瞻。吴进忠自知身份不比由云龙这个汉军旗参将,因此守城事务不问大小悉向由云龙请示。
不过实际守城过程中,吴进忠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曾为农民军的缘故,他深知同为农民军出身的李定国大军攻城手段,几次凭借经验化解新会城危机,更是数次率领死士出城打退李定国的兵马,和由云龙一起成功守住新会城。
由云龙被周士相剌死后,吴进忠接管新会防务,城中汉军旗、绿营都归其提调,据说平南王尚可喜已经有心向清廷请奏吴进忠为广东提督,若是此任命能被清廷通过,吴进忠便能当上当年李成栋做梦都想当上的广东提督要职。
伴随着官位的步步高升,吴进忠的双手同样沾满同胞的鲜血,不仅充当了清军入广东的急先锋,更是在清军于广东造成的几次大屠杀中卖力甚众,可谓血债累累,罄竹难书。新会守城期间,更是吴进忠部最先捕人为食,当日冲进周士相家中捉走其父母妻儿的也是吴进忠部下的营兵。
身为主将的由云龙该死,身为父母妻儿惨死的直接凶手吴进忠更是该死,从想到吴进忠的那刻起,周士相便断然誓要此人不得好死,以慰父母妻儿在天之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