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送行大会-《利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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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金油:以组织、领导、参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罪、受贿罪与幕后主谋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没收非法所得。
柳百川:以组织、领导、参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罪、受贿罪与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没收非法所得。
董航:以组织、领导、参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罪、受贿罪与爆炸罪,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非法所得。
魏然:以包庇罪、受贿罪、泄露国家秘密罪与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非法所得。
屠龙: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勒索敲诈罪、洗钱罪与非法经营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没收非法所得。
乔珍妮:鉴于其积极揭发重大嫌疑人有功,以组织妇女卖淫罪、贩毒罪与非法经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没收非法所得。
冯悦:鉴于投案自首,积极揭发重大嫌疑人有功,以组织妇女卖淫罪、非法经营罪与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非法所得。
阿彪: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立即执行。
老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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