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认主-《以牙之名》
第(1/3)页
夜幕降临后的酒吧,与白天略有不同。院子中间那风雅的古琴表演已经撤去,取而代之的是亮着七彩炫光的小舞台。整个院落的热闹都集中于此,有乐队在台上表演,演奏最时髦的流行音乐。
男男女女,穿着光鲜亮丽的衣服,推杯换盏,高声笑闹交谈。
夏渝州拉着司君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拿了张酒水单来看:“哇哦,这都是什么呀?”
不愧是李白捞月处,这单子上的酒全都跟诗仙有关:醉仙酒,消愁酒,花间酒……就连最普通的葡萄酒,后面还加了个括号,注明可以用夜光杯盛装。
正拿着小刀削冰块的调酒师抬头,看看两人,递上另一张单子。
这张酒单外表跟方才那张一模一样,只是内容很不相同:蜀道热血,碧血青天,明月血光……
夏渝州:“……这酒单骨骼清奇,看起来很不简单啊。”
司君没说话,指尖点向酒单末尾的说明。
【名称仅供参考,以上均为素食】
这就单是给血族用的,酒水饮料里加了鲜血。不过都是动物血,吃素的血族也可以放心食用。每份价格后面,还有一个字体不一样的小数字,那是买这杯酒除了现金之外还要额外支付的血盟积分。
“啧,有意思,我都想尝尝。”夏渝州点了一杯醉仙酒,一杯蜀道热血,还要了一盘盐h花生。
司君要了一杯不加酒精的“暮成血”,端上来就是一杯加了血的苹果汁。
“苹果汁为什么叫暮成血?”夏渝州问大力捣柠檬的调酒师。
调酒师微笑抬头:“因为苹果汁液本来是雪白的,放置久了就会变成金红色,就像暮色一样。这就是朝如青丝暮成血啊。”
“好有文化,”夏渝州撇嘴,“那你怎么知道我俩需要这张酒单?”
他自认除了虎牙,跟人类外貌没什么区别,这小哥怎么一眼就认出他们是血族的。
调酒师无辜地眨眨眼,把调好的醉仙酒递过来:“因为您跟我们家少爷一起来的呀。”
夏渝州看看调酒师袖口的银色诗琴袖口,单手捂住脸,接过酒杯吨吨吨喝了半杯下去。这给人类喝的醉仙酒非常淡,基本上跟蜂蜜柠檬水差不多,甜甜的一点都不刺激。
“噗……”司君忍不住笑出声,等夏渝州瞪过来,赶紧喝一口苹果汁遮住嘴巴。
“笑什么笑,”夏渝州戳他,“那要不是熟识的人来,怎么分辨啊?”
这里平时就是个高级民宿,都是人类来玩耍,偶尔有血族来也大多都是司家人。只是最近要开圆月舞会,其他家族的人也来玩,这就不好判断了吧。
司君抬抬下巴:“自己看。”
夏渝州转头看过去,觥筹交错的男男女女中,着实混迹着不少血族。神奇的事,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谁是血族谁是人类。以前上学的时候只接触过的血族仅限于自己家里人,没什么概念,最近看多了西方种,才发现血族跟人类区别其实还是挺大的。
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但他就是能看出来。就好比看多了小型豹子,再回来看家猫,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此时此刻的酒吧里,少说有十名血族。有独自在角落喝闷酒的,有言笑晏晏跟人类交谈的,还有拿着一只简易竖琴往台上走的。。司家人是吃素的,不过领地内报备过就可以吃荤,这些人类是顾客有时候也是食物。
“今夜月色正浓,请允许我为大家唱一首诗歌。”那拿着竖琴的年轻人,戴了司家家徽,不过夏渝州没见过。
家徽上的诗琴,其实就是古竖琴。台上人拿的琴,很接近诗琴的模样,轻轻拨弄,低哑悠远的声音像是从亘古的荒原上传出来的,充满了苍凉的浪漫。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聆听这几乎失传的唱诗。词是洋文的,好在夏渝州外语成绩不错,能听个大概意思:
我自遥远的国度而来
长路漫漫白雪皑皑
卷天的黄沙险些将我掩埋
但当我历尽艰险见到了你啊
那一切的苦难都不值一提,哈哈,不值一提
你是天上遥不可及的星辰
你是海上低吟浅唱的魔魅
哦不,这些诗篇都配不上你
我日夜弹奏指尖淌血
也捉不住那怕一片袍角
你啊,你啊
你是银色诗琴弦上的月光
……
古老的音调,恍惚将人带到了千百年前的丝路上,黄沙,雪山,戈壁滩。倔强的吟游诗人历经艰险,来到了富饶的东方,见到了那只会出现在梦中的美人。
这样的歌谣,与闪着七彩光的舞台格格不入,偏偏令人们心驰神往,听得入迷。
夏渝州琢磨半晌:“这最后一句有点耳熟,是不是刻在雕像下面的那句。”
【你是银色诗琴弦上的月光】
这句话太特别了,夏渝州记忆犹新。
司君点头:“这是我们家世代传唱的诗,每个司家人都会。”
“哦。”夏渝州顿时收起了满心赞叹,合着是“校歌”啊。台上这位格调满满宛如古典艺术大师的年轻人,在他眼中瞬间沦为穿着校服上台唱校歌的小朋友,失去了兴趣。
一曲完毕,众人起身鼓掌,那位年轻人微笑着下台,顿时有漂亮的姑娘上前搭讪。
乐队重新开始演奏,气氛恢复热络。那年轻人拒绝了姑娘请他喝一杯的提议,径直往这边走来:“哦,恕我眼拙,没有看到我们家的青年才俊回来了。”
礼貌优雅的姿态,难以掩盖言语中的不友善。
夏渝州挑眉,转头问司君:“这是你家小辈吗?怎么这么不礼貌。”
那青年顿时涨红了脸,僵在原地。
不等司君说话,一名穿着绿色T恤的男人凑过来,还没开口就哈哈大笑:“哈哈哈,司君,你对象怎么这么厉害啊哈哈哈哈哈……”
夏渝州转头看过去,觉得眼睛被晃到了。血族不晒太阳,大多都很白,而这人尤其白,不仅白还白得发亮,自带高光。听声音、看模样约莫三十岁的人了,皮肤却好得宛如婴儿,吹弹可破。
司君见到来人,脱下手套跟他打招呼:“白二叔。”
“哎,别叫叔,把我都叫老了,”白二叔笑眯眯地说,“你都是领主了,地位不一样,可以叫我的名。”
“白殊。”司君从善如流地改口。
“哎。”白殊笑呵呵地应了。
夏渝州:“……这听着也没区别呀。”
司君转头给他介绍,这位是青羊氏白家家主的胞弟,名叫白殊,比司君年长五岁,但高了一辈。虽然年轻但颇有能力,掌管着白家的家族企业。
而那个被他气得快晕过去的年轻人,则是司君三舅家的小儿子,司君管他叫七表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