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婚姻家庭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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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过拉过一个蒲团,让孙不二坐下,说道:“对不住!”伸手点了她背心的“大椎”“神堂”两穴,令她不能走动,见群道依言站在殿外,不敢进来,于是扶着小龙女站在王重阳画像之前,双双并肩而立。

    ……

    小龙女点点头,向他甜甜一笑,低声道:“咱俩在重阳祖师画像之前成亲,而这画正是祖师婆婆所绘,真是再好不过。”

    杨过踢过两个蒲团,并排放在画像之前,大声说道:“弟子杨过和弟子龙氏,今日在重阳祖师之前结成夫妇,此间全真教数百位道长,都是见证。”说罢跪在蒲团之上,见小龙女站着不跪,说道:“咱们就此拜堂成亲,你也跪下来罢!”小龙女沉吟不语,双目红润,盈泪欲滴。杨过柔声道:“你有甚么话说?在这里不好么?”小龙女颤声道:“不,不是!”

    她顿了一顿,说道:“我既非清白之躯,又是个垂死之人,你何必……你何必待我这样好?”说到这里,泪珠从脸颊上缓缓流下。

    ……

    杨过跟着跪下。两人齐向画像拜倒,均想:“咱二人虽然一生孤苦,但既有此日此时,实是福缘深厚已极。过去的苦楚烦恼,来日的短命而死,全都不算作甚么。”两人相视一笑,在蒲团上磕下头去。

    杨过低声祝祷:“弟子杨过和龙氏真心相爱,始终不渝,愿生生世世,结为夫妇。”小龙女也低声道:“愿祖师爷保佑,让咱俩生生世世,结为夫妇。”

    【问题】

    1.杨过和小龙女需要履行结婚的哪些形式要件?

    2.如何评价杨过小龙女重阳祖师画像前的结婚?

    【解读】

    结婚是一男一女以将来终身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所订立的契约。结婚必须具备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乃依法律的规定,结婚当事人间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形式要件,乃依法律的规定,结婚成立必须具备的一定方式。结婚要件若缺其一,则该有瑕疵的婚姻,轻则撤销,重则无效,事关当事人的权益,不可不慎。传统礼法中,订婚以及结婚的程序均比较复杂。六礼是我国古代必经的婚礼仪式,古籍《礼记·昏礼》上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因此,我国古礼对于男女订婚及成婚,基本上就是按照这六个程序,其中的核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的具体程序表现为:

    纳采——就是男方的父亲先派媒人去女方家里提亲,女方同意后,就派使者送定亲礼品,正式求婚。

    问名——纳采结束后,使者立即询问女方父母的名字,女子本身的名字、排行和出生年月日,回男方占卜吉凶,就是问名。

    纳吉——古代人迷信,婚姻大事多要占卜。唯自宋朝以后,占卜渐废,而是根据男女生辰八字,推算吉凶,算卦定婚。

    纳征——以玉石、金银、衣服、鸟兽、酒食等为聘财(俗称“彩礼”),聘财是古代司法当局判定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标志。《唐律疏议·户婚》规定,判断是否已成立婚姻关系可以看两个条件,“已报婚书”或者“已受聘财”。收取聘财后正式订立婚约,婚约一旦订立,男方便可“择日成亲”。

    请期——男方择定结婚日期,告于女家。如果男方确定的日期对女方有所不便,通常也可以另行商量。一般情况下,男方在占卜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结婚的日期,“请期”只是谦辞,表示尊重女方的意见。

    亲迎——到了约定的成婚日期,新郎就于黄昏时分到女方家迎亲,黄昏娶妻,据说就是婚姻之为“婚”的本义。当然,迎亲、娶妻的仪式,各时代、各地方会略有所不同。

    金庸小说《神雕侠侣》一书中,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故事曲折生动,哀怨缠绵,充满苦涩艰辛。尤其杨过与小龙女师徒相恋,有违当时“礼教大防”,为郭靖、黄蓉等人不认可。但在杨过、小龙女特别是后者并不知道这个规矩的时候,两人的爱情经历就显得更加曲曲折折、大起大落。当杨过在“英雄大会”上宣布将娶小龙女为妻时,自然不免惊世骇俗,很难见容于当世。小龙女为免累及杨过终身受世人轻视唾骂而悄然离去。待杨过历尽艰辛来到终南山,却因来迟一步,小龙女仍难免身受重伤。杨过与小龙女至此才得以在全真观后殿重阳祖师画像前跪拜成亲,得偿夙愿。杨过和小龙女的婚礼,很妙,是在重阳宫后殿举行的,重阳宫上下数百名道士,被迫成为观礼者。两人的婚礼过程非常让人赞叹,其神采飞扬正如金庸所述“当真有俯仰百世、前无古人之慨”。只是,杨过与小龙女在重阳祖师画像前成亲,是否具备结婚的要式,其结婚的效力如何?应予说明。

    为确保身份的安定及交易的安全,结婚必须具备公示性,这也是结婚的形式要件。根据台湾地区民法的规定:“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其民法亲属编在1985年修正时增列第二项:“经依户籍法为结婚之登记者,推定其已结婚。”结婚是否一定要有“公开仪式”,是否一定要举行结婚大典、宴请亲友?结婚的公开仪式,是指结婚的当事人应行定式的礼仪,使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认识其为结婚者而言。因结婚乃终身大事,为求慎重及昭告亲友,在习俗上通常均会举行结婚大典,并宴请亲友。结婚仪式不论为宗教、习俗、古制或新式仪式均无不可,依法并不一定要举行结婚大典、宴请亲友。其他形式诸如教堂结婚、法院公证结婚、飞行跳伞结婚、游泳结婚、旅游结婚、电视结婚等,只要其仪式系公开,均无不可。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形式要件是到民政局领结婚证,至于是否举行某种仪式,国家不论,听便个人爱好。但在杨过和小龙女所处的宋朝年间,这种仪式却是婚姻成立必需的。

    南宋理学家朱熹十分重视婚礼对社会整合作用,《朱子语类》卷89《丧婚》中,记录了朱子与其弟子谈论婚礼的许多内容。朱子还为民间社会拟定了《家礼》,在福建漳泉一带为官时,专门颁布了《申严婚礼状》。北宋晚年编定的《政和五礼新仪》时,礼制局的札子更是说:“婚礼所以成男女之别,明妇女之义也。婚礼行,而后父子亲,君臣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而人伦之所先也,是以先王重之。”可见,杨过的心还是挺细的,虽然一时之下也难以成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难以实现“六礼”之仪式,但最后的拜堂程序还是不能省略。如果时空转移,在现代社会中,依现时法律就法论法,他俩于重阳宫后殿重阳祖师画像下,公开行结婚的仪式,跪拜结为夫妻,又有全真教数百道士的现场见证,虽未遵循传统古礼、宴请亲友宾客,其结婚仍然不符合大陆地区婚姻法的规定,但却符合台湾地区民法关于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的形式要件。看来,大陆地区婚姻法的国家控制力较强,而台湾地区法律相比较而言则更加社会化、自由化。

    3.5师徒姑侄:杨过与小龙女实质要件

    【情节】

    杨过和小龙女之间的婚姻一波三折,在《神雕侠侣》中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其核心,还不是两人是否履行了一定的程序,诸如六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两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神雕侠侣》第14回“礼教大防”的记载:

    黄蓉脸一沉,说道:“你是当真不明白,还是跟我们闹鬼?”杨过心中不忿,心道:“你们好好待我,我也好好回报,却又要我怎的?”咬紧了嘴唇却不答话。黄蓉道:“好,你既要我直言,我也不跟你绕弯儿。龙姑娘既是你师父,那便是你尊长,便不能有男女私情。”

    这个规矩,杨过并不像小龙女那般一无所知,但他就是不服气,为甚么只因为姑姑教过他武功,便不能做他妻子?为甚么他与姑姑绝无苟且,却连郭伯伯也不肯信?想到此处,胸头怒气涌将上来。他本是个天不怕地不怕、偏激刚烈之人,此时受了冤枉,更是甩出来什么也不理会了,大声说道:“我做了甚么事碍着你们了?我又害了谁啦?姑姑教过我武功,可是我偏要她做我妻子。你们斩我一千刀、一万刀,我还是要她做妻子。”

    【问题】

    1.杨过和小龙女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2.不能结婚的特定关系有哪些,举例说明?

    【解读】

    金庸小说里的情爱世界,既浪漫又刺激,有爱有恨,有情有仇,尤其《神雕侠侣》中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故事,不知羡煞多少世间男女。他俩坚定无悔的爱情,令人羡慕;他俩曲折凄美的结合过程,令人动容。而他们生死相许,至死不渝的爱情,竟因师徒身份而为当时俗世所不容。正所谓有情有缘,佳偶天成;有情却无缘,情天难补,恨海难填!世间有多少佳侣,竟因身羁俗世刻板价值观而不能结合,徒添情缘离合无常!如果物换星移,时空转移,杨过与小龙女师徒(或姑侄身份)相恋,在现行社会中,究竟能否结婚,这对有情人在法律上能否终成眷属呢?这就涉及结婚的实质要件。

    结婚的要件,通常分为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是指依法律规定,婚姻当事人不可不具备的要件,又可分为意思要件、能力要件、私益要件以及公益要件,这些要件主要包括:

    第一,意思表示的要件,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封建社会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不承认这个要件)。

    第二,能力方面的要件,即必须到达法定婚龄,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台湾地区亲属法规定“男未满18周岁,女未满16周岁者不得结婚”,未成年人结婚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第三,公益方面的要件,即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我国封建社会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伊斯兰国家实行一夫多妻制)。

    第四,私益方面的要件,即必须无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以及须无禁止结婚的疾病,如我国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但是严格意义上说,对私益方面要件的结婚限制争议是很大的,比如禁止近亲通婚这个规定,我国封建社会不认可,反而一些地方鼓励“姑表亲”。对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由于医学的发展进步,变化也很大,比如我国1950年婚姻法禁止有生理缺陷(即无性行为能力)结婚,但在1980年婚姻法中就取消该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知道某种疾病的存在,对社会并无直接危害,比如麻风病或者性病,双方决定不生孩子而坚决要结婚,如何?法律显然不宜过多地介入公民的私生活。

    具体到杨过和小龙女,显然是符合意思要件、能力要件以及公益要件的规定,唯一值得斟酌考虑的是:两人是否符合私益要件中的不能结婚的血亲关系?从情节来看,虽然杨过和小龙女以姑侄相称,但其实并没有任何血缘联系,法律禁止结婚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的规定对他们并不适用。他们结婚实质要件的难点在于:师徒之间能否通婚?我国古代婚姻禁忌较多,比如同姓不婚、宗亲不婚、尊卑不婚、良贱不婚、士庶不婚、官民不婚等等。亲属之间的通婚,也有很多禁忌,比如姻亲间禁婚,如舅与甥囡、姨与甥男当然在禁止之列。姑舅婚、姨表婚、中表婚在唐、宋时期已经相当普遍,明、清律明令禁止,徒成具文,以致清代不得不以例破律,再除其禁。在实际生活中,中国特别讲究“亲上加亲”,姑舅婚、姨表婚非常普遍,所以后来明朝实际上采取一种“民不反、官不究”的听之任之态度,清朝则以判例废止了原来的禁止规定。

    此外,禁娶亲属妻妾,也是一项基本伦理常识。中国古代非常重视伦常,亲属的妻妾与其夫家亲属之间发生性的关系是绝对不容许的。至于与近亲属配偶为婚更被看作灭绝人伦。明、清律规定:“收伯叔母,各斩立决;收兄弟妻者绞决。若为亲属之妾则各减妻罪二等。”显然,这些规定在现代社会已经逐渐淡漠,只要不违反禁止通婚的近亲属规定且符合其他实质要件,法律不予禁止。于是,叔嫂之间、兄长弟媳之间,甚至出现女婿娶岳母、公公娶儿媳的现象。

    至于非亲属关系的一些特定男女关系,比如这里的师徒之间、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上下级之间能否通婚呢?师生之间相恋,究竟能否结婚?自古以来,即有争议。论者或谓师生相恋,有违伦常,仍难免于道德上的责难。有人提出,黄药师和梅超风情感是典型的师生恋。黄药师是在梅超风15岁时产生暧昧情愫的。在梅超风离去,冯衡死亡,黄药师对女儿黄蓉有一种朦胧的占有欲。这种推断显然有扩大解释、胡乱解读的嫌疑。《神雕侠侣》的时代是宋元时期,郭靖和黄蓉都是宋朝的汉人;汉人知礼,注重纲常伦理。杨过和小龙女师徒关系,如果结婚是有悖三纲五常的,为世俗所不容。从那时伦理角度上讲,师徒通婚就是乱伦。然而到今天,如果师徒男女两情相悦,真情相爱,则应受到大家的祝福。现行各国法律中,均无对师生相恋结婚的限制,但现实中一般建议正处于师生关系的不宜结婚(完全可以等学生毕业以后再说),因为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身份。

    同理,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在监护关系存续中,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结婚。但如被监护人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表示同意者,则不在此限。杨过发乎内心的真挚感情,坚持娶师父小龙女为妻,虽然在当时世人的眼中,师徒相恋已为俗世所不容,乃至结成夫妻,更是匪夷所思的逆乱之伦。但对杨过而言,所谓三纲五常的社会秩序,只不过是一种乡愿、无理的束缚而已。其实,自己的命运与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世人的刻板价值观,实在不需一味附应随俗,不必顺从认命。依现时法律就法论法,杨过与小龙女虽然有师生关系,但是并非法律上的禁婚亲,亦无监护关系及重婚或同时婚等结婚无效或得撤销之情形,在法律上自得结婚。

    3.6兄妹迷云:段誉与异父异母的妹妹

    【情节】

    金庸小说中,风流倜傥的人不少,但拈花惹草、处处留情本事最大的,莫过于段正淳。以至于在《天龙八部》第42回萧远山在提及叶二娘年轻时的风流事迹时,大理众人都情不自禁地偷眼向段正淳瞄了一眼。就连段正淳也是大起疑心:“我所识女子着实不少,难道有她在内?怎么半点也记不起来?倘若当真是我累得她如此,纵然在天下英雄之前声名扫地,段某也决不能丝毫亏待了她。只不过……只不过……怎么全然记不得了?”看来,段正淳到底有多少风流韵事,恐怕自己都不知道。

    而在《天龙八部》第48回“王孙落魄怎生消得杨枝玉露”中,到处遗情撒种的段正淳,终于遇到了头疼的事情:自己的儿子和自己的女儿好上了?!

    段正淳脸色惨白,转向王夫人,低声问道:“是个女孩,叫做语嫣?”

    王夫人的脾气本来暴躁已极,此番忍耐了这么久,已是生平从所未有之事,这时实在无法再忍,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叫道:“都是你这没良心的薄幸汉子,害了我不算,还害了你的亲生女儿。语嫣,语嫣……她……她可是你的亲骨肉。”转过身来,伸足便向段誉身上乱踢,骂道:“你这禽兽不如的色鬼,丧失天良的浪子,连自己亲妹子也不放过,我……我恨不得将你这禽兽千刀万剐,斩成肉酱。”

    她这么又踢又叫,堂上众人无不骇异。刀白凤、秦红棉、甘宝宝、阮星竹四个女子深知段正淳的性子,立时了然,知道他和王夫人结下私情,生了个女儿叫做甚么“语嫣”的,哪知段誉却和她有了私情。秦红棉立时想到自己女儿木婉清,甘宝宝想到了自己女儿钟灵,都是又感尴尬,又觉羞惭。其余段延庆、慕容复等稍一思索,也都心下雪亮。

    【问题】

    1.段誉与王语嫣、钟灵、木婉清等这些女子的关系是什么?

    2.段誉最后到底是和谁成亲了,钟灵、木婉清还是王语嫣?

    【解读】

    历史上真有段正淳这个人,生卒年不详,为南诏大理国第十五任皇帝,是段正明之弟。段正明被高升泰篡位,高升泰于三年后(1096年)病卒,临死前要其子高泰明将政权还给段氏,于是段正淳便被拱上皇位。由于段氏政权中断过,故从段正淳起的大理国称为后大理国。1108年,段正淳让位给其子段誉,出家为僧。死后谥号为文安帝,庙号中宗。不过在金庸小说中,高升泰、段正淳都没有当皇帝。《天龙八部》里,段正淳是大理国镇南王。小说里形容段正淳为国字脸,样貌颇有威严,但生性风流,在外欠下的风流债不少。小说中浮现台面的情人有秦红棉、甘宝宝、阮星竹、王夫人和康敏,而他与情人所生的私生女儿有木婉清、钟灵、阿朱、阿紫、王语嫣。这样,几乎是成功男人的楷模,家庭、事业样样得意,几个情人虽然心有怨恨,但那怨恨不在他身上,反而都一心一意地维护他。大概这就是爱吧!明知不应、不能更是不值,却又不愿离去。即使换回一世的伤心,也无怨无悔。当然,这也是段正淳高明的、多情的地方,他能发现每一个女子身上的动人之处,也能很快地让她们死心塌地地爱上自己。可过后呢,他却用国家大事来推卸他的责任。

    本来,在不知道段誉是刀白凤和段延庆一夜情所生以前。段正淳在几个情人面前几乎是无地自容:自己的儿子和自己一样,风流倜傥、到处留情:在危急时刻看到木婉清绝美容颜而定下白首之约,地道中搂抱钟灵,死缠烂打追求王语嫣……从血缘关系上看,段誉与这几个女孩子属于同父异母的兄妹。不论是我国封建社会还是现代,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一般都等同于亲兄弟姐妹,是不能通婚的。从科学角度出发,禁止近亲通婚,就是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称为近婚系数(inbreedingcoefficient)。不过,故事奇妙的地方就在这里,段正淳在外面处处留根,家里的儿子段誉和他却并没有血缘关系,是刀白凤在天龙寺外为报复他而与段延庆苟合所生。不过这都属于金大侠的杜撰,历史上段誉,表字和誉,后改名段正严,绝对是段正淳的儿子,在位长达四十年,是大理国22个皇帝中在位时间最长的一个。小说中的这种结局,倒也吻合了元代猥亵小说《肉蒲团》中揭示的“淫人妻女者,妻女被人淫”的朴素的、辩证的轮回思想。这样,段誉和几个女子之间就没有任何血缘联系了,更谈不上什么兄弟姐妹关系。

    所以,段誉母亲刀白凤在自杀殉节前,告诉段誉其生父并不是段正淳,并说:“你父亲的那些女儿,木姑娘啊,钟姑娘啊,王姑娘啊,你乐意娶哪一个便可娶哪一个,便是一起都娶了,那也好得很。”旧版未曾提到段誉最后是否娶木婉清为妃子,但提及在萧峰自尽后,和王语嫣、钟灵、木婉清、华赫艮、范骅、巴天石、朱丹臣等人同归大理。修订的新版中,段誉最后与王语嫣分开,在大理即位后娶了钟灵、木婉清和银川公主侍女晓蕾为妃。不过,让人遗憾的是木婉清的名分是贵妃而不是皇后,不知道后来能否生子扶正?不过,香港媒体曾经报道,段誉最后娶了8个老婆(木婉清、钟灵、阿碧、晓蕾和梅兰竹菊)是三校稿时的写法,金庸在七校定稿后,改为段誉娶了3个老婆。而王语嫣在离开段誉后,重新回到慕容复身边,阿碧也伴随在旁。

    3.7隔代婚恋:殷梨亭杨不悔不伦之情

    【情节】

    爱情故事是每部武侠小说的必然组成部分,金庸老先生在《倚天屠龙记》中,除了凄美悲惨的张翠山与殷素素外,还有一对具有婚约的悲惨对象:殷梨亭和纪晓芙。更具有跨越性的戏剧结果是:殷梨亭最后竟然和纪晓芙的女儿结合了。《倚天屠龙记》第23回“灵芙醉客绿柳庄”记载:

    去看殷梨亭时,只见杨不悔已用热水替他洗净了创口,正在喂他饮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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