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甲胄的主要作用是用于防身,一般只有官兵才拥有的,造价也是比较高的。而且在冷兵器时代,甲胄的防身效果非常好。一甲抵三弩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防御流寇和打猎这两方面,正常都是用不到甲胄的。甲胄也只有在抵抗正规军的时候才能用得到。所以这是官府不允许民间拥有甲胄最主要的原因。 私藏甲胄者,以谋反论处! 就比如,西汉时期的周亚夫一案。 西汉名相开国元勋周勃,有一儿子也曾官拜丞相,那就是周亚夫。他擅于治兵领军,曾平定七国叛乱为王朝立下赫赫功劳。 然而这位功勋彪炳的丞相,却没有获得善终,晚年在狱中绝食而死。 当时西汉司法官廷尉,以周亚夫私藏盔甲,将其罪名定为谋反,最终周亚夫不堪受辱绝食而死。 关于周亚夫一案,古往今来的读书人都在替他喊冤,认为这都是诬告。 但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冤枉。 你手上有刀,可以说是为了防身,以抵御盗匪。 你手上如果有弓箭,可以说是为了打猎,用于生计。 可你手上有甲胄,干什么用呢? 这东西又沉又贵,既不能当衣服来穿,还容易磨损,养护的成本也很高,不用来打仗的话,对于百姓而言真没多大用处。 可用来打仗的话,那不就是造反吗? 藏匿甲胄的罪行,不仅仅是汉代管控严格,唐代一样如此。 唐朝李治在位期间,李治所立的太子李贤,就因为府上搜出了几百具盔甲,直接被李治废了太子之位,然后流放边疆。 可见就算是太子,都没资格私藏铠甲。一旦查出来,同样要按照谋反罪论处。 正是因为有这些例子在,汉朝民间百姓根本不敢私藏甲胄,铁匠们也是连打造甲胄都不敢。 如果现在还是汉朝强势的时候,这些铁匠自然不敢打造甲胄,不过如今这汝南之地,已经是他袁耀说了算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