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一骑绝尘 第九十一章 金簪-《缘起仙劫》

    说到底,二人一个十七岁,一个十五岁,正是青春躁动的年纪。那点儿人生阅历,不足以建立起成熟的认知体系,无论是对世事的洞明,还是对人心的把握,如同井中之蛙,塘中之鳅,浅薄得紧!

    虽然因为机缘以及周苴的算计所致,导致修为如同吹气一般极速增长,比起之前有了天壤之别,但心境却不是一时半刻能够跟的上的。刘云谲明显十分清楚这一点,看出了冬至平静之下的心浮气躁,以及患得患失。

    燎天仙君更是直指冬至内心,不曾留下情面,更是句句锥心,让冬至迎来人生中第一次当头棒喝。

    况且此次镇魔珠之行,二人虽然也是大展神威,却是一直有人兜底,才成了最大的赢家。若非如此,早已魂飞魄散多时了。此时最紧要的,便是将这些新得到的法宝、功法之流全部化为自身实力,巩固修为,而不是去贪图什么不切实际的好处!

    想明白了这点,二人留下一张字条,饭菜一口未动,悄然离开了奎狼帮。

    下山的路上,冬至只觉得空气分外的清新,浑身上下无拘无束,漾出一层叫做惬意的气息。人世间的恩怨情仇,最腐凡人心,还是不要太过沾染,以免性情大变。

    苍狼岭上的奎狼帮与定远县以及冬至住的刘家村,大致呈一个三角形,约有近百里路。以二人如今的身手,即便是穿林过壑也不在话下,但二人却没有直接回家,而是选择去定远县城逛上一逛,顺便买一些平日里紧缺,却又不舍得买的昂贵之物。

    不开眼的马匪流盗之类,早就在奎生以及樊勇的雷霆手段之下扫除一空。说实话,最近这些年,尤其是夜无忧死了之后,这里的百姓虽说算不得什么安居乐业,倒也平静。生逢乱世,能得一夕安寝,便已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奢望!

    二人边走边商量着,要给父母买些什么礼物,然后盘算着回到家里,如何修炼,又该从何处下手等等。一路上争论不休,极为热闹,倒是将冬至对于自己心境的担忧冲淡了不少。至于缘尘宗之行,二人都是绝口不提,仿佛是对缘尘宗失去了兴趣一般。

    二人脚程极快,浑身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一路未曾歇脚,在太阳西斜之时,便远远望见了一座庞大城池,以及厚重坚实,足有十余丈高的青灰色城墙!

    定远县城在数百年前,驻守着十数万的边军,一应形制均是按照州府的标准建成,所以这十余丈高的城墙看上去有些过分隆重,如同一个身材矮小的侏儒,穿上了一件厚重的铠甲一般,让人顿生滑稽之感。

    城墙下方的城门大开,足有半尺厚的城门由于疏于照料,干枯灰败,裂出了数道难看的缝隙,巴掌大小的铁钉也是爬满了锈迹,颇有些英雄迟暮的味道。

    青石铺就的路面宽阔之极,足能并排跑四辆马车,却同样由于年久失修,坑坑洼洼,一阵风起,漫天烟尘飘散,让人睁不开眼。

    十数个边军毫无形象可言,懒散的站着,手中的兵刃仿佛足有千钧,一个两个均是杵在地上,斜斜倚着,不时打上一两个呵欠,让路过的百姓忍不住也跟着打上一个懒散的呵欠。

    冬至的两尖矛无法收入储物袋,用一块布包了起来,背在背上。刘云谲的飞剑收入了丹田之内,金戟化为寸许长短,被他贴身收了起来。所以从身形判断,只是两个普通的少年,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

    冬至一身黑色的衣袍有些显眼,质地匀称,光鲜细腻,看上去倒也算是有几分贵气,只是样式古老了些,吸引了不少人好奇的目光。

    刘云谲身上的衣衫则有些破烂了,血迹斑斑,若是配上一柄杀气腾腾的兵刃,说不定还会让人害怕几分。但如今却是如同讨饭的乞丐,来往的行人仿佛能闻到他身上的臭味一般,紧紧地捂着鼻子,一脸的嫌弃之色。

    城门下懒散的边兵既不阻拦二人,也没有人出来收取什么费用,似乎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

    冬至二人自然看出了来往众人嫌弃的目光,也懒得跟这些不相干之人辩解什么,直奔一个成衣店。

    这般穿着虽然是有些特立独行,但对二人来说,这身上的一枚枚破洞,无异于是珍贵的勋章,是自己竭力战斗过的证明。可对他人来说,却是又脏又臭,避之唯恐不及。而若想融入大众,便需要磨掉这些棱角,削去这些不同之处,泯然众人。

    由此可见,在世俗的压力之下,即便想要保留什么独有的特质,也是一件需要莫大勇气之事。而真正的英雄侠客,或是所谓的“圣人”,在旁人眼中,也不过是一个怪人罢了。

    冬至悄然从储物袋内掏出一只金簪,这金簪自然是奢香夫人的遗物,他并不知道价值几何,只是觉得异常精致,想来买几件衣服应该足够了。

    随便试了几件,在店老板怀疑的目光之下,冬至掏出了这支金簪,当做钱币付给了店老板。店老板放在嘴边轻轻咬了咬,顿时眉开眼笑的说道:“二位贵客且稍等,小的这就去给二位换开,绝对童叟无欺的!”

    说完,便一溜小跑离开了店铺,左拐右拐,来到一家颇有名气的当铺。生逢这等乱世,自然是黄金白银才是等价之物,字画瓷器虽然也有不少人收藏,却是难以流通,需要等待合适的机会。当铺与拍卖行的存在便成了理所当然。

    等店老板一拿出这支金光闪闪的簪子,当铺掌柜便顿时呆住了。他可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对这等黄白之物颇有研究,更是一个对工艺颇为狂热的艺术家。这金簪虽然乍一看去没什么出奇之处,但凑近了看去,其上的花瓣栩栩如生,丝丝脉络清新自然,浑然天成。

    前些天便有一个樊家之人找到他,说樊家老夫人寿诞将近,要准备一件颇有面子的大礼,跑遍了城里所有的当铺,再三叮嘱掌柜一定帮他留意,无论多高的价格,都要给他留着。掌柜悄悄遣出一个青衣小厮,嘱托一声,便走到了台前。

    掌柜给他以金价换成银子,签了死契,足有五十两。成衣店老板自然不懂这些道道,便开心的抱着一堆白花花的银锭离开了当铺,回店的途中还悄悄地拿出几锭银子,藏了起来。

    冬至二人也没有计较这些,穿着一身干净却不算奢侈的崭新衣衫,离开了成衣铺。一路上,二人边走边买,直将身上的银子花的差不多了,才背着两个硕大的包裹,开心地踏上了回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