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今日只是招选兵士,肃清仪表,直到第二日才开始练兵。 次日清晨,郁臻夫妻二人早早的起床洗漱吃完早饭,穿好军服来到了广场上。 因着六点就要开始练兵,头一天下午郁臻就吩咐了彩凤五点半之前就要做好早饭供给兵士用餐。 所需食材也同郁臻说的一样,皆是精粮,吃到饱,若非有平板,郁臻一时间还真养不起他们。 郁臻走到张宝面前,望着他碗里的大米饭,淡笑:“吃的可还好?” 张宝本来在大口大口的扒拉着米饭,闻,郁臻到来,连忙将嘴角的米粒子塞进嘴里,回道:“主公仁善,这样好的吃食,我已经许多年未曾吃过了。” 郁臻道:“爱吃就多吃点,不过切莫要吃撑了,六点半便是要开始练兵了。” 张宝忙点头:“是。” 郁臻给这群兵士们留了半个小时吃饭时间,半个小时消食时间,待到六点半,便要开始练兵了。 二百个兵士里,竟只有两位女子应招入伍,皆是孤女,一是之前在绿水县外卖身养小妹的曲灵,二是大河村村民秦雀。 便是一起编入男子队伍里了。 郁臻没着急上课,而是将二百个人打服了,让对方知道了自己的武力值,让对方服气之后才开始训练。 第一课便是,站军姿,队列,向左向右,报数等等,这主要是训练兵士的服从性,他们可以不会打仗,但必须要有极高的服从性。 光是这一点,部曲们便足足练七日才整齐划一。 其次便是体能训练,郁臻每日带着他们巡山,每日都累的直不起腰才算作罢,若是之前必定是不能这般训练的,吃的差,身体自然承受不住,可现在日日大米饭,隔一日便能吃上炒鸡蛋这道荤菜补充体能。 苦虽是苦,但一想到精粮吃到饱也能坚持下来。 曲灵和秦雀两位女子更是能吃苦,丝毫不弱于男儿,因着有些天赋,郁臻时常在训练结束后单独训练她们二人,而郁柳则是单独训练张宝,汉达,薛桥山三人。 之后还要在上晚课,识字,念书,懂礼仪,知廉耻,知作为士兵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后又以雷霆手段帮助这群从未杀过人的生瓜蛋子克服了心理障碍,也省的在真正的战场上吓成了软脚虾。 这年头,除了那些王孙贵族,百年世家,谁会不吃苦呢? 怕就怕在,就算吃苦了,也得不到半点好处。 日子一天天的过,练兵愈发有了成效,之前那一个个含胸驼背,快要饿死的模样经过两月的改变现在是昂首挺胸,红光满脸,身子板壮实极了。 看得郁臻心中甚是满意。 兵不在多,在于精,她这一百部曲精兵,若是配上了精良的武器和防具,定能与五百人军队杀个一二。 至于屯垦兵,毕竟不是日日操练,稍逊与部曲倒也情有可原。 而张宝对郁臻也愈加心悦诚服,忠诚度已经达到了百分之百,誓死效忠郁臻夫妻二人。 年关将至。 养了六个月的猪也该出栏杀了犒劳辛苦的寨民与兵士,因着阉割和熟食饲料喂养,六头公猪都长的膘肥体壮,看得寨民觉得这日子是越发的有盼头了。 而在山寨之外,又不知道会冻死饿死多少人。 冬去春来,山间雪色融化,渐渐有了绿意。 郁臻将练兵的事情甩给郁柳,又开始忙活着春种这件事了,光吃土豆必然是不行的,人还是得吃主粮,如:大米,小麦,黍米等物。 从商城里买了大米,小麦,大豆为粮种,一边沤肥,一边从商城里买肥料,两厢一起,也省了些积分。 二月底,也下了两年来唯一一场雨,好像一切都在朝好的地方发展。 可郁臻看着这一百部曲精兵还是不满足。 得继续收人啊…… …… 春去秋来。 郁臻已在这个小世界里度过了三个四季。 在这三年来,郁臻一直在暗中积蓄力量,笼络人手,山寨已然从刚开始一个小山寨发展成了上千人的大寨子,国民足有一千五百人。 这一千五百人中,五百为部曲,三百为屯垦兵,剩余男女老少则是耕种农田,供给军需。 在去年里,郁臻已经开始开凿铁矿,打造兵器,因着郁臻要求高,要将武器全部从铁打成精钢可难坏了一群老师傅和学徒,闹得他们头秃。 不过最后也不负众望的打造出来了。 五百部曲经过郁臻的千锤百炼和充足的粮食供给,早已远超了一般的队伍,如此武装力量不管是放在那里都是相当炸裂的存在。 除此之外,她还在去年存了一笔积分买了五百匹犬绒战马,犬绒马是知名的战马,速度惊人且有超强的耐力,在战场上能发挥出极大的作用。 日日以精粮饲料喂养,半点都不敢疏忽。 当时张宝看到饲料时还吃惊了一把,这样不计成本的饲养,别说是起义军了,就算是在朝廷也少见,多是公孙贵族,世家子弟,又或是将军的马才会养的如此精细。 这三年来,郁臻也在府城得到了一些京城的消息,说是京城里有位爷的傻妻突然不傻了会得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治好了贵人的顽疾,受到贵人的赏识,封为郡主。 南北两地闹得越来也厉害,兵荒马乱,流民四起,塞外又有胡人时常挑衅,可谓是内忧外患。 而郁臻这边经过三年的蛰伏,兵强马壮,也是时候开疆拓土攻打骏阳府城了。 郁臻道:“之前我与阿柳去城里卖货时勘查了一下,府城兵力大概在两千人左右,没其中能打的也就一千人,对方没有骑兵,五百部曲皆是骑兵,装备精良,攻打骏阳府城,易如反掌。” 张宝略有担忧:“可骏阳府城城门结实,他们不出来,我们进不去,一时间就会僵在哪里,若此时朝廷派兵支援,我们便是前后夹击,腹背受敌了。” “此事我与阿柳商讨过。”郁臻手指着堪舆图:“我与阿柳混入城内,入夜宵禁后迷晕守城士兵,打开城门,你们则是在这里等着哨响,哨子一响,立刻进攻骏阳府城。” 薛桥山点头:“这倒不失为一个办法。” “把事情吩咐下去吧,整理好粮草,明日便出发,汉达带领屯垦兵守在寨里保卫大后方。” 鹰勾山的铁矿是重中之重。 “是,主公!” 次日。 部曲整装待发,个个身穿银色盔甲,腰别精钢长剑,个个神情彪悍,一看便知是一只十分不俗的队伍。 郁臻一身黑衣,行云如流水般跨马而上,怀中抱着黑猫,对银杀卫高呵道:“今日出征,我等必战无不胜!” 银杀卫们顿时高喊纳入云霄,震耳欲聋的附和:“战无不胜,战无不胜!” “出发!” 郁臻手中缰绳一抖,胯下良驹瞬间如风般蹿了出去。 将士们紧随其后! 离开虎威山第十日,快要到达骏阳府城的路上俘获了一名骑兵,从那骑兵身上所带的书信中郁臻得知竟有起义军三千人军队正在围攻骏阳府城,希望朝廷派兵支援。 郁臻一看。 这不行啊。 有人竟然敢跟她抢地盘,那不是找死? 当即将那名报信的骑兵扣押,随即带领银杀卫策以最快的速度策马奔向骏阳府城。 郁臻现在所在的位置离骏阳府城不过半日路程,加上报信兵来时路程一共是一日,而起义军有三千余人,破城不过是时间问题,所以想要拖住起义军等到援军,就不能再城中傻等,府城必然出兵与起义军在城外厮杀。 这个时候,应是已经打起来了。 郁臻前去,正好坐收渔翁之利。 另一边,骏阳府城外。 骏阳太守花甲之年身穿盔甲手持长剑同兵卒们共同上阵,在城外与起义军厮杀在一起,血水如河般横流,染红了土地,硝烟四起,喊打喊杀声冲破云霄不绝于耳。 太守望着身旁一个个倒下成为起义军刀下亡魂的士兵们,悲痛欲绝,如心有刀绞,两千人的队伍如河能打的过三千人? 不过是以卵击石。 然。 身后城内百姓无数,若是不死守城门,必会被屠戮满城。 已战半日有余,死伤无数,兵士们筋疲力尽,早已显出疲态,被疯狂的起义军打的节节败退,破城已成定局。 太守大哭:“世人皆求神拜佛,以求庇佑,我日日上香祈祷,可为何不佑我骏阳百姓?!让我骏阳城破,让我骏阳百姓流离失所,死在天府反贼的屠刀之下!” “我今日战死,死不足惜,不过是化泥土一捧有何惧?可骏阳百姓有何错啊!?”他满眼绝望。 一支羽箭划破虚空直直的朝太守射来,离他不远的小将瞳孔猛地一缩,嘶吼叫道:“阿爷!小心!” 太守本伤痛欲绝,一时间来不及反应防御,眼看着那只羽箭就要射入太守面门,却就在这时窜出一只黑色巨犬,一跃而起以所有人都反应不过来的速度,一口咬住那只羽箭。 只听咔吧一声,将那只羽箭咬的粉碎! 此犬正是郁臻手下悍将——牙王! 太守本心如死灰,只等那只羽箭射入面门,可没想到竟会有如此惊天转折,当真是惊讶连连。 牙王扭头看了一眼还在惊讶的太守,转身便投入战局,它身形彪悍,速度又快又灵活,下口凶狠丝毫不给对方反抗的机会,扎眼之间便已经连杀三人! 太守看着这突然出现不可抵挡的神犬,自以为是方才的一番泣血之言被上天感动派下神犬相助,正想要鼓舞士气跟随神犬作战御敌,却听见一阵轰鸣的跑马声。 他抬眼看去。 一只上百人的队伍突然出现,个个身穿银甲,手拿利刃,神情彪悍与胡人比之丝毫不输,冲入战场之中,作战无比勇猛,宛如天兵下凡! “是朝廷派来了援军!骏阳府城有救了!”喊太守阿爷的小将激动呐喊,鼓舞人心:“此战必胜,跟着我冲杀!” 他下意识将对方当成是朝廷的援兵,甚至不去想援兵为何来的如此之快,只知道定要趁着此时鼓舞士气,而本来低落萎靡的士气在见到如此凶猛的援兵后顿时大振。 而这突然出现的兵队。 自然就是郁臻所率领的银杀卫了! 只见郁臻一手抱着铁牛一手挥着横刀,如砍瓜切菜般宛如无人之境,鲜血染红了她的小脸,骑马站在尸山血海中如从地狱爬出的修罗般骇人。 铁牛:好晕,好颠,好想吐。 局势瞬间逆转。 起义军被打的节节败退。 郁柳也再此间隙中冲到起义军将军身边一刀挥下,砍下他的头颅。 这支队伍的领头将军张宝是认识的,刚刚躲在不远处观察的时候便已经得知这将军手段残忍,害死了不少无辜百姓,不招降,直接杀无赦。 郁柳骑着马,拎着将军死不瞑目的头颅回到郁臻身边:“不负姐姐所托,敌方战将已被我就地斩杀。” 第(2/3)页